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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板山公園

角板山公園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桃園市 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口
  • 管理單位
    復興區公所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唐小姐
    電話:(03)3821500分機150
  • 受理登記
    書面申請
  • 附  件
  • 圖片說明

    場地管理規定說明: 

    (一) 遵守各公共空間管理規範,且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。 

    (二) 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街頭藝人證。 

    (三) 接受主管機關、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;查驗項目如附表。 

    (四) 展演時間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為原則。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 

    (五)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,不得造成行人、車輛通行困難,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、建築物出入口或消防安全、設備之情形。 

    (六)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,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。 

    (七) 不得擅自將街頭藝人證轉供他人使用。 

    (八)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。 

    (九)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,惟應預先於現場清楚標示。 

    (十) 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、政治活動。但節慶活動不在此限。 

    (十一)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。 

    (十二)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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