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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溪區 平溪區民活動中心廣場

平溪區 平溪區民活動中心廣場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
  • 管理單位
    平溪區公所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沈先生
    電話:02-24951510#151
    E-mail:AL0788@ntpc.gov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Email、電話申請
  • 附  件
  • 開放時段:

    週一至週日9:00~17:0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民眾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 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展演前二週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(1) 原則依登記先後順序排定時段,惟兩人以上(非同一團體)登記同一時段場地時得採抽籤登記,惟首次申請本場地之街頭藝人須先填妥「新北市平溪區公所街頭藝人表演申請表」,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所提出申請,審核結果本所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,經審核通過之街頭藝人始得參與抽籤。 

    傳真號碼為(02)2495-2009

    電子郵件信箱為AL0788@ntpc.gov.tw

    如需確認是否傳遞成功,可電洽:(02)2495-1510分機151

    (2) 抽籤地點:本所社文課櫃檯(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1樓)。

    (3) 抽籤時間:展演日一週前上午10:30。

    (4) 請本人攜帶本市街頭藝人展演證有效證件前往參與抽籤。

    (5) 抽籤作業結束前尚有名額可現場補位登記,惟抽籤作業結束後尚有名額亦不開放後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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