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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區 435藝文特區
所在地址
新北市 板橋區中正路435號
管理單位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申請單位
聯絡方式
聯絡人:陳小姐
電話:02-29690366#57
E-mail:AN6686@ntpc.gov.tw
受理登記
申請本場地之街頭藝人須先於申請日15個工作天前填妥 附檔「板橋435藝文特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公共展演空間使用申請表」 並檢附 街頭藝人證,以E-mail方式寄至banqiao435@gmail.com提出申請, 如需確認是否傳遞成功,可電洽:(02)2969-0366轉57 陳小姐。
附 件
開放時段:
週一至週五 09:00-17:00
週六、週日 09:00-18:00
受理登記方式:
申請本場地之街頭藝人須先於申請日15個工作天前填妥 附檔「板橋435藝文特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公共展演空間使用申請表」 並檢附 街頭藝人證,以E-mail方式寄至banqiao435@gmail.com提出申請, 如需確認是否傳遞成功,可電洽:(02)2969-0366轉57 陳小姐。
最晚申請時間:
展演日至少15個工作天前 。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一、申請方式與流程:
1、申請使用單位:具本市街頭藝人證之個人或團體。
2、申請使用類別:(1)表演藝術類(2)視覺藝術類(2)工藝藝術類
3、場地開放申請使用時間:週一至週五-9:00~ 17:00、週末假日---9:00~ 18:00
4、場地開放申請使用範圍:前廣場(含白砂區及榕樹下)、後廣場。
5、申請流程:
(1)請申請單位於申請展演日前15日,以電子郵件先行洽詢本園區戶外公共空間租借使用情形後,並填妥「板橋435藝文特區-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公共展演空間使用申請表」(詳附件)檢附本市街頭藝人證後,和歷年活動照片的Word/PDF檔,向本園區提出正式申請。
(2)經本局審核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(3)經本局審核通過及公告之場地,申請單位如欲取消申請,應於預定實施日期前至少1日向園區告知原委。
二、有關435街頭藝人演出申請相關說明詳如:https://www.435.culture.ntpc.gov.tw/xmdoc/cont?xsmsid=0I2146759687135938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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