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開放街頭藝人類型: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、創意工藝類。
二、街頭藝人人數限制:同時段相同類型以1組或1人為限
三、開放時段:08:00-22:00
四、場地使用管理規範:
✽申請方式及規定:
展演前應至礁溪轉運站旅遊服務中心辦理進場與離場登記。
✽展演規範:
✽展演規範:
1.該開放空間如已經他單位申請獲准,則當日全天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。
2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安全、設備妥善及現場民眾反應等,另為避免表演期間各組聲音干擾,各組間須保持適當距離,並接受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3.於本區展演時,其收費方式僅能以自由樂捐,打賞方式收取費用,應於現場清楚標示。
4.如有造成場地損壞,需負責修復及損害賠償責任。
✽違規規定:
遭環保單位取締三次將永不得申請入園表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