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(個人或團體):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、創意工藝類展演範圍:廟前廣場、停車場開放時段:上午8時至22時場地管理規定:適用「新竹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管理辦法」暨「新竹縣街頭藝人藝文演出申請注意事項」之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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