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中和區 南山威力購物廣場(1F生活廣場)

中和區 南山威力購物廣場(1F生活廣場)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中和區中山路二段291號
  • 管理單位
    南山威力購物廣場 管理中心部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李小姐
    電話:02-22495969#201
    E-mail:donna_lee@uni-prosperity.com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採電子郵件方式報名
  • 附  件
  • 開放時段:

    每日1400–1930。時段分別為中午、下午、晚上。詳細時間如下:

    中午時段:1400–1530

    下午時段:1600–1730

    晚上時段:1800–1930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採電子郵件方式報名。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展演日前15個工作天。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開放數量:

    表演藝術類-個人或團體1組

    視覺藝術類-個人或團體1組

    工藝藝術類-個人或團體1組


    申請流程:

    (1) 採電子郵件報名。表演者請於展演日至少15個工作天前,詳閱「南山威力購物廣場-街頭藝人招募說明」(附件1),並填妥「南山威力購物廣場-街頭藝人戶外公共空間展演使用申請表」(附件2),檢附包含新北市街頭藝人展演證和歷年表演相關影音連結或圖檔,以電子郵件正式提出申請。

    (2) 經審核後,由專人聯絡通知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
    (3) 經審核通過及公告之場地,表演者如欲取消申請,應於預定實施日期前至少3日通知南山威力購物廣場,並告知原委。


    展演規範:

    1.表演者須具備基隆市、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(其一)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本場所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    2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    3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    4.表演者不得有販賣或主動募款行為,但可收取現場觀眾自由捐助獎勵金;表演內容不可用火(含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)或具危險性,亦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反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    5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    6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現場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    7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,表演者需將車輛停放至停車場,並自行負擔停車費用。
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