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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古坑鄉古坑社區發展協會

雲林縣古坑鄉古坑社區發展協會
1683年清朝政府在台灣設置郡縣,古坑屬於諸羅縣他里霧堡。日治時期古坑村分別屬於嘉義廳斗六支廳,崁頭厝區,他里霧堡之庵古坑庄;台南州,斗六郡,古坑庄之古坑。光復後,古坑屬於雲林縣古坑鄉古坑村,至今。
1.康熙29年(1690),吳、陳、劉三姓開拓,溫厝角、麻園、古坑、崁頭厝、崁腳。
2.康熙56年(1717),庵古坑一詞始見於諸羅縣志。
3..道光30年(1850),軍功黃玉輝、劉陳球等於庵古坑街設市。
4.明治29年(1896),日軍為了報復抗日人士(柯鐵…等),55庄遭受嚴重毀滅,4947戶房屋付之一炬,日人稱之為虐殺之役。
明永曆15年(西元1661年),鄭成功將荷蘭人驅逐出境,收復台灣,創建政制,實施兵農合一屯田制,當時曾任在崁腳庄(現古坑崁腳村)拓殖,可見明朝時古坑即已開發。康熙二十三年四月,當時之古坑,屬諸羅縣(今之嘉義)他里霧莊(今之斗南)及斗六社分轄。 乾隆二十九年,諸羅縣轄區建置,是時,古坑之疆域,屬他里霧堡與斗六門堡管轄。光緒元年,台灣由一府四縣三廳,成為二府八縣四廳。本鄉則分屬於嘉義縣之打貓東頂堡(現在之民雄),斗六門堡,及他里霧堡所轄。日據時代,古坑地區則屬雲林縣出張所所轄。民前十五年(日本明治三十年)本縣疆域內分設斗六、西螺、土庫、北港辦務署,隸屬嘉義縣。本鄉屬於斗六辦務署,分由斗六堡、他里霧堡、打貓東頂堡管轄。清康熙29年(西元1690年)。閩漳人吳、陳、劉姓開拓古坑。康熙中葉閩漳人陳石能等,開拓崁頭厝、崁腳。諸羅縣志上記載,康熙48年(西元1709年)莊民合築尖山庄陂,由此亦可知本鄉開拓甚早。清光緒13年(西元1887年)化嘉義縣九堡、彰化縣七堡,計16堡成立雲林縣,本鄉之棋盤厝、新莊、溪邊厝、高厝、林子頭、荷苞厝、水碓及隸屬斗六堡;古坑湳子、麻園隸屬他里霧堡,其餘地區則屬打貓東頂堡。古坑原名「打鐵坑」、「尪婆子坑」、「庵古坑」,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五日古坑庄役場,由崁頭厝變更於庵古坑庄三五八番地,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改稱為古坑鄉公所,所在地為於今古坑村境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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