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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市自強新村

板橋市自強新村
本村之興建,源自於政府播遷來台時,為安置國民大會國大代表,集中居住於本村,時為日式獨棟建物,各戶以竹籬笆區隔,新村四週並以石牆及水道防護。60年代末期,政府為行政治開放,改革中央民代暨總統民選,允許國大代表以公告價格購買所居住之建物及土地,因每戶土地相當寬闊,建商得以和每戶洽談各自改建事宜,本村始陸續改建,而產生95張建照的特殊社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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