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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鎮蠻煙碑

雄鎮蠻煙碑
嘉慶元年(1796年)吳沙開墾宜蘭地區後,由外地進入宜蘭之陸路有三,其中一條為三貂線,作為蘭陽平原對外交通之淡蘭古道主要路段,而草嶺古道因位於淡蘭古道三貂線末端,為官方及民間運輸米糧要道,便由當時首富林平侯出資修路,修整完成後成為淡蘭路線正道。
而後同治六年(1867年)時任臺灣鎮總兵的劉明燈帶領兵勇北巡臺灣,便是走淡蘭古道,經三貂角往草嶺山腹遠望坑時遇大霧,方向難辨,更常始來往行人迷失,故其於路旁巨石書「雄鎮蠻煙」四字,以為鎮壓,據傳而後濃煙散去,猶如神蹟,往來商旅將此四字刻於道旁,即現今之「雄鎮蠻煙」碑。
行程接續,至草嶺古道椏口,強風吹襲使人無法前進,劉明燈便就地取材,以芒草束為筆,書以草書大「虎」字,命屬下刻於巨石上,用以陣風制邪,此即「虎字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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