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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口林宅

社口林宅
「社口林宅」又名「神岡大夫第」、「社口泰孚第」、「社口大夫第」,為清代林振芳以捐賑由例貢生奏授「中書科中書」職銜及晉受「同知」職銜後,在光緒元年(1875)購買吳張舊宅再加以重修,建築約在光緒 4 年(1878)左右落成。民國 74 年經內政部公告指定為第三級古蹟,屬宅第類;今因臺中縣市合併,改列為臺中市市定古蹟。

林氏祖籍廣東省惠州府陸豐縣,即今所謂之「海陸客」。林振芳,幼名火生,字喣齋,號蘭圃,臺中廳拺東上堡社口庄人。生於清道光 12 年(1832),咸豐5年(1855),開設「義春鋪」,經商漸成富戶。同治2年(1863),林振芳以地方甲頭身分,協助清廷平定戴潮春抗清事件,成為擠身社會領導士紳之關鍵。同治9年(1870),因黔賑樂輸軍援清廷貴州苗變,得授「中書科中書」職銜;光緒 4 年(1878),也因賑捐得授「同知」官職銜。日治初,其地方領袖地位不變,被委任為保良局局長,並獲總督府紳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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