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嚴禁匠民越界私墾碑

嚴禁匠民越界私墾碑
約1681至1735年間(清康熙年至雍正年間),因人口壓力造成閩、粵地區人民遷移來臺,隨著漢人來臺日增,清朝的統治逐漸跟不上漢人開拓之勢,漢人侵占番地,越界開墾,導致漢番之間的衝突時有所聞。
梅山地區在先民開墾之前,原住民就在此處生活,後來隨著漢人的開墾,原住民才漸往深山發展,不過也因此衍發出許多漢番間的紛爭。所以在1768年(清乾隆三十三年)就設有民番界碑,來重申「以大山脊分水為界,山前屬民、山後屬番」的舊令,嚴禁匠民越界私墾,用以區別民番界限,來杜絕漢番越界引起紛爭。本界碑之界址效力範圍包括雲林縣古坑鄉古坑村至嘉義縣梅山鄉。
註:在您使用iCulture發布的藝文活動及文化設施資料時,提醒您,仍需留意訊息內容之真實性與正確性,因為iCulture是一個開放各界發布藝文資料的網站平臺,各項資料僅供參考。如對訊息內容有所疑慮時,請先透過本網站客服信箱向本部查證。
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