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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猴城門(朝陽門)

阿猴城門(朝陽門)
清乾隆29年(1764),阿猴街由村落發展為粗具規模的市街;清道光16年(1836)官民合力在此建築城壘,即阿猴城。由阿猴城門的門額上得知當時縣丞是沈長棻,他本為浙江海甯州人,因監生報捐分發福建。清道光16年(1836)1月10就任了淡水分縣縣丞,清道光17年(1837)3月13日卸任。而門額上刻的董事、總理應為屏東士紳。因為當時台灣興建城池,士紳參與助力很大,他們非但出錢也出力,士紳參與還具有防貪杜弊的積極意義,凡是由人民捐輸所建的城,費用由士紳管理,地方官在建城之際,僅居督視地位而已。此城原為民間防匪與械鬥,私下建築以資守望之城。在清領時期,築城應屬官府保民街上的建設,可是城池都在人眾市集的大邑,在政府能力不及的莊邑只有靠人民自組民團、建築堡壘來求取鄉里的平靖。因非縣廳城,鳳山縣志的「規制志」中無此城之規模形式的記載,建築至今,先有日治時期為都市計畫(市區改正)修築道路而大肆拆除城門、城牆,再經天然、人為的破壞,而今只存城之東門「朝陽門」,在屏東市屏東公園內。原先阿猴街的範圍與主要聯外道路,朝陽門位於阿猴街東北角,是通往長治及鹽埔等地的要道;往南通往萬丹、東港;往東南通往麟洛、內埔;往西則通往鳳山縣城等要道、城門位置,現已難考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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