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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蕭蕭顯傳洋樓

東蕭蕭顯傳洋樓
蕭顯傳生於清光緒九年,癸未年(1883),卒於民國41年(1952)。
蕭顯傳於民國前11年(1901)18歲時前往新加坡謀生,從事航運行業。民國13年(1924)致富後回鄉,於民國六年前後(1917)興建了東蕭14號五腳基洋樓併前落。託蕭顯回督造,於民國14年(1925)完工。
根據蕭氏族譜的記載,民國14年(1925)建造家廟時,地理師相中的地點之部分格局,已被蕭顯傳所蓋的洋樓遮擋。由此可見,蕭顯傳洋樓興建的年代早於家廟。
蕭顯傳27歲時與弟蕭水撰分家,因出洋謀生,無法在家務農,故將其先父遺產、田園及舊厝全部贈與其弟水撰,蕭顯傳僅留大孫園。
蕭顯傳49歲時將船主職移交其兒清舟接管;清舟19歲接船主職,32歲時遭日軍殺害;民國35年顯傳再接任其兒輕舟的船主職。
顯傳孫女秀娥民國19年(1930)出生於該洋樓,三歲時隨家人移民至新加坡,目前88歲。孫兒古木於民國24年(1935)出生於新加坡。顯傳生前分別於民國30年(59歲)於民國35年(64歲)立有遺囑,交付其孫古木及媳婦楊雪李收存。
蕭顯傳洋樓興建之後,顯傳僅短暫回鄉,平日交由鄉人代管。蕭顯傳在新加坡過世,有兩子蕭清舟、蕭雲南,目前後代皆在新加坡,洋樓產權由黃素琴女士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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