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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州廳

臺中州廳
日治時期,臺灣總督府於1920年重新劃分台灣地方行政轄區,在中部地區設置臺中州,管轄臺中市、大屯郡、豐原郡、東勢郡、大甲郡、彰化郡、員林郡、北斗郡、南投郡、能高郡、新高郡與竹山郡等,即今臺中市,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。臺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,機關林立,人口聚集,成為中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。
臺中州廳主棟工程在1913年2月12日臺中廳舍舉行招標工程經費為7萬9千圓,由濱田忠吉得標並開始建設。1914年12月15日臺中廳舍第一期工程完工並開始搬移行政部門,第二期工程也接續開始,1915年7月 臺中廳舍二期工程完工,1917年9月臺中廳舍第三期工程總督府土木局正進行設計,1918年3月15日由三河組得標臺中廳舍第三期工程,1919年5月29日 臺中廳舍增建第三期工程完工。並在隨後1920年10月1日施行州制後,臺中廳舍轉變為臺中州廳。至1934年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。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,主入口位於轉角,充滿歷史樣式華麗的特色,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,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。戰後建築物作為台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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