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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

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
紅毛城於1980年6月30日,正式由英方交接予中華民國政府,內政部並於1983年5月26日將其指定為臺閩地區一級古蹟,經整修後於1984年12月25日開放一般民眾參觀。
2003年,臺北縣政府(2009年升格為新北市)為整合經營當時淡水地區的文化資產,採納地方意見,於2月1日起,以任務編組方式,成立「淡水古蹟園區」。同年7月26日,因應國家建設計畫,推動政府組織再造的「地方化」任務,內政部將紅毛城移交臺北縣政府,「淡水古蹟園區」轉變為以紅毛城為行政與資訊中心,主要經營紅毛城、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、滬尾礮臺的對外開放營運,以及18處古蹟資源的管理維護。
2005年,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為迎接「挑戰2008國家重要發展計畫」,並針對古蹟的保存、維護、再生及世界遺產資料的蒐整等發展方向,遂於7月1日成立「淡水古蹟博物館」,在國內的古蹟保存與觀光營運上,均為嶄新的嘗試。
目前,本館負責管理淡水33處有形文化資產,透過典藏、研究、展示、教育推廣及行銷等功能,深化文資在地扎根與能量積累。基於博物館公共性的思考,本館扮演帶動居民參與的關鍵角色,讓文化資產的有形與無形內涵交融成生機蓬勃的文化生態。未來將持續實踐公共博物館學的理念,積極地面對並回應社會,貫徹「文化平權」與「文化永續」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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