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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美術館

臺南市美術館
一座美術館的設立,不僅是城市及國家文化水準的標竿,更成為城市發展的中堅力量。偉大的文化城市,往往因為美術館的成立加速在地藝術的蓬勃發展,更進而帶動城市生活品質、觀光及產業的全面進步,其重要性不容小覷。

臺南市以文化首都自我期許,雖擁有深厚的人文歷史和藝術資產,但長年以來卻未有一座兼具國家水準及地方特色的美術館,引為藝文界遺憾。為更有系統地整理、組織既有的豐富資源,開拓多元美術人才,民國 99 年臺南市縣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後,賴清德市長將籌建臺南市美術館視為文化首都的重要政策。經過7年籌備, 106 年 3 月 17 日成立臺南市美術館董事會,採行行政法人制度規畫運作。 107 年 10 月 17 日臺南市美術館 1 館進行試營運,2 館於 108 年 1 月 27 日正式開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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