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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蘭遮堡遺構

熱蘭遮堡遺構
熱蘭遮堡之興建,是作為為荷蘭東印度公司(Vereenigde Oost-Indische Compagnie,VOC)在東亞貿易的轉運重地以及防禦前線。荷蘭於16 世紀獨立後,便積極發展自主海外貿易的可能性,並於1602年成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。1623年,荷蘭東印度公司曾在南臺灣的大員(Tayouan,即今日安平)一鯤鯓沙洲上另外建造一座小堡壘,但不久後廢棄。1624年,中國要求荷人拆毀澎湖風櫃尾的堡壘,公司遂將據點遷至大員,在先前堡壘的位置建造新的堡壘,1625年2月命名為奧蘭治堡壘(Fort Oranje),並在1628年改名為熱蘭遮堡(Fort Zeelandia),另外1653年建造的普羅民遮堡(Fort Provintia)則在內陸作為生產農業重地。

1624年到1662年之間,荷人在大員沙洲上持續建造熱蘭遮堡。受軍事、政治、經濟等需求變動,以及周圍自然、人造環境的影響,堡壘建築經常性處於增改建的變動中,而其營造歷程可大致分為五個階段,分別為初始階段(1624-1628)、構造強化階段(1628-1635)、大規模擴建階段(1635-1645)、工程停滯階段(1645-1659),以及最後的補強階段(1659-1662)。

明永曆14年(西元1661年),鄭氏軍隊率領陸、海軍攻下普羅民遮堡,佔領熱蘭遮市鎮,並持續對熱蘭遮堡進行圍城戰,直到1662年2月荷人才開城投降,結束長達38年的臺灣荷治時期(1624-1662)。鄭成功擊敗荷蘭人後,遷居熱蘭遮堡,故名王城。清康熙22年(西元1683年)施琅攻臺,翌年臺灣納入清帝國版圖,王城喪失其地位,設軍裝局。清同治10年(西元1871年)軍火庫爆炸,城垣傾圮,清同治13年(西元1874年)沈葆楨有鑑於淪為殘蹟的熱蘭遮堡軍事價值已失,遂大量拆除臺灣城磚石為興築二鯤鯓礮臺(億載金城)所需建材。日明治30年(西元1897年),為建造安平海關宿舍,就殘蹟之上另築高臺,其上在建西式洋樓,改稱安平古堡。

民國72年(西元1983年),「臺灣城殘蹟(安平古堡殘蹟)」(編號11)由內政部指定為第一級古蹟。民國93年(西元2004年),「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」(編號1至編號10)由臺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,後又於96年(西元2007年)提升為國定古蹟。民國109年(西元2020年),外堡東北稜堡出土,文化部辦理熱蘭遮堡補充調查研究。民國112年(西元2023年),文化部公告國定古蹟「臺灣城殘蹟(安平古堡殘蹟)」併入「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」,並修改名稱為「熱蘭遮堡遺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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