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展演時段: 10:00-22:00
二、展演類型:
表演藝術類之樂器演奏類(電子類樂器及鼓除外)、行動雕像、人形雕像、行動藝術。
視覺藝術類、創意工藝類,藝人限制為1組。
三、展演相關規定: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、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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