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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區 新月橋

板橋區 新月橋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板橋區環河西路及新莊區瓊林路間
  • 管理單位
  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吳小姐
    電話:02-89699596#211
    E-mail:AC8921@ntpc.gov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每月一期。請於每月10日前至藝文團體資訊網登記申請下月場次。
  • 附  件

  • **新月橋因受地震影響吊索鬆脫,即日起暫停街頭藝人活動及申請**



    ***新場地規範自112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***


    開放時段:

    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。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每月10日前於藝文團體資訊網,線上申請次月展演時段。 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每月一期,請於每月10日24時前申請。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【申請資格】

    1.持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街頭藝人證(新北市、台北市、基隆市及桃園市等主管機關所核發街頭藝人證),且證件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,並限現場進行創作。

    2.街頭藝人提出線上申請,經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核准後方可展演。


    展演場地規定:

    (1) 展演類別:開放工藝藝術類(需加熱物品之表演內容不開放)、表演藝術類(陀螺不開放)、視覺藝術類(噴漆、烤漆繪畫類不開放) 。【開放使用範圍以3×3公尺為限,申請前請自行衡量展演所需空間是否足夠。】

    (2) 展演場地:開放4組,詳見「新月橋展演場地位置圖」。

    (3) 展演時段:星期一至星期日,自9時至22時。

    (4) 其他展演規定:

    a.本場地不得搭設帳棚。

    b.街頭藝人展演所需物品,請以手推車方式送達展演點,不得駛入機車。

    c.水電及相關輔助設施請自備;全區禁止使用發電機。

    d.展演點A、C位置禁止使用擴音設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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