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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莊區 宏匯廣場1樓生活舞台

新莊區 宏匯廣場1樓生活舞台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3號
  • 管理單位
    宏匯廣場行銷部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黃小姐
    電話:02-85128366#7520
    E-mail:HONHUI_PLAZA@honhui.com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採電子信箱報名,經審核後由專人聯絡通知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  • 附  件
  • 開放時段:

    每日1400-1930,分別為中午、下午、晚上時段,時間如下:

    (1) 中午時段:1400-1530
    (2) 下午時段:1600-1730
    (3) 晚上時段:1800-1930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採電子信箱報名,經審核後由專人聯絡通知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表演者請於展演日至少15個工作天前。 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申請流程:

    1. 採電子郵件報名,表演者請於展演日至少15個工作天前,詳閱「宏匯廣場-街頭藝人招募說明」(附件1),並填妥「宏匯廣場-街頭藝人戶外公共空間展演使用申請表」(附件2),檢附包含新北市街頭藝人展演證和歷年表演相關影音連結或圖檔,以電子郵件正式提出申請。

    2. 經審核後,由專人聯絡通知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
    3. 經審核通過及公告之場地,表演者如欲取消申請,應於預定實施日期前至少3日通知宏匯廣場,並告知原委。


    場地管理規定:

    1.  表演者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    2.  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    3. 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    4. 表演者不得有販賣或主動募款行為,但可收取現場觀眾自由捐助獎勵金;表演內容不可用火(含現場加熱食品或物品)或具危險性,亦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反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    5. 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    6. 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現場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    7. 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,表演者需將車輛停放至停車場,並自行負擔停車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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