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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三星鄉立圖書館大門口

宜蘭縣三星鄉立圖書館大門口
  • 所在地址
    宜蘭縣 三星鄉
  • 管理單位
    宜蘭縣三星鄉立圖書館辦公室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楊先生
    電話:(03) 9892-604
    傳真:(03)9895-438
    E-mail:sanb30@mail.e-land.gov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• 附  件
  • 一、開放街頭藝人類型:表演藝術類(音樂性或有擴音設備之演出除外) 、創意工藝類

    二、街頭藝人人數限制:

    在不阻礙行人動線下,於開放空間可使用範圍內由各街頭藝人自行協調,在不致相互影響情況下使用。

    三、開放時段09:00-16:00

    四、場地使用管理規範:

    ✽申請方式及規定:

    1. 申請方式:展演前請本人至窗口持街頭藝人證及申請表辦理。

    2. 該開放空間如已經他單位申請獲准,則當日全天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。

    3.有以下情形者不通過其申請:

      (1) 未齊妥申請表者不通過其申請。

      (2)申請展演項目與街頭藝人許可證不相符者。

    4. 簽到:展演開始前(後)30分鐘應至窗口簽到(退)。

    ✽展演規範:

    1.應遵守本館之管理規範,且不得影響本公共空間許可之其他活動。

    2.展演影響他人之公平使用者,得視活動型態及觀眾反應等因素,機動調整其從事藝文活動之區域。

    3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安全、設備妥善及現場民眾反應等,並接受本館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    4.如有造成場地損壞,需負責修復及損害賠償責任。

    5.表演內容不得涉及(販賣)食品、藥品、飲料等,並不得涉及人體裸露或違反公序良俗。

    6.表演內容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抗議、抗爭或集會遊行活動。

    7.表演項目及內容,若有違反噪音汙染管制法、著作權法等法規,由街頭藝人自負法律責任。

    8.凡展演期間所有物品、設施、人員,由街頭藝人自行投保(火險、竊盜險、第三人意外責任險、公共意外責任險),本館不負連帶責任。 

    9.需注意場地清潔之維護。

    ✽違規規定:

    1. 申請通過者未請假而未簽到退者為缺席,當月份缺席達3次次月停止受理其申請 1 個月 。

    2.違反本空間規範達3次以上者,本館得予以停止受理其申請 2 個月。 同一季內累計違規達3 次者, 將暫停下一季之展演申請,既已申請通過者無效 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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