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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蓬草兒童劇團

萍蓬草兒童劇團
(一)成立日期、發起人:
2003年11月,由張麗娜、陳怡君、王哲迪、張銘達及郭月媚發起創立。
(二)組織沿革:
因彰化縣政府辦理國際花博會,由團長郭月媚等籌劃催生成立「台灣萍蓬草劇團」,初期團員密集接受了肢體、表演概念、編導理論等訓練,建立紮實的基礎,並進行兩場成果演出。
後由團長成立劇團,團名「台灣萍蓬草」,為彰化第一個以舞台劇為主的表演團隊,正式於92年11月11日立案。
●101年底更改團名,為明確定位劇團是以親子及兒童為演出服務對象,遂更改團名為「萍蓬草兒童劇團」。

(三)歷任團長、負責人:
92年由郭月媚擔任團長一職至今。

(四)萍蓬草兒童劇團簡介:
由於環境的變遷與價值觀的改變,昔日只要有陂塘就看得到的台灣萍蓬草消失近四十年,作為台灣國寶級特有植物,同時是最美麗的萍蓬草,復育的意義是對本土自然生態的關懷與尊重,取名「台灣萍蓬草劇團」,期盼我們能像這種堅韌的小花學習,無論在如何艱困的環境中,都能生存下去。
民國92年9月因彰化縣政府辦理國際花博會,籌劃催生成立「台灣萍蓬草劇團」;92年11月11日劇團立案,97年建立辦公室及排練室,102年起更改團名為『萍蓬草兒童劇團』,團長郭月媚,截至目前仍是彰化縣唯一有在運作、且相當活躍的現代戲劇表演團隊。
年度辦理演出:
1.公演: 8~10塲兒童劇演出;校園巡迴宣導: 60~70場演出
2.戲劇研習: 3~4案社區劇場研習;戲劇營隊:2~3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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