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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臺吳氏大宗祠

全臺吳氏大宗祠
宗祠為各姓子孫奉祀祖先的神聖建築,亦是執行家族權力的威嚴場所。
吳氏大宗祠於1868年(清同治七年)就被倡建過,但一直到1880年(清光緒六年)才由臺灣鎮總兵吳光亮與知府吳本杰,出面召集吳姓商民興建完成。
1895年(明治二十八年)臺灣割讓日本後,日本政府一度以宗祠為吳光亮等人所建,視為官產而將其沒收,後經吳氏族人以捐建之款乃來自全臺吳氏宗親,力爭後得到日本政府同意發還,由全臺吳氏族人共同維護保持,但已面目全非、荒廢不堪。
1923年(大正十二年)吳氏宗親捐資重修,整修後的廟堂煥然一新。1964年(民國五十三年)五月,族人見祠堂久經風霜,遂有了重修的念頭;九月重修期間,施工工人菸蒂隨意亂丟,引燃大火,將宗祠完全燒毀,整修工作因此停頓。其後再經熱心族人的號召下,於1966年(民國五十五年),重新進行宗祠的重建工作。吳氏大宗祠曾於1990年(民國七十九年)因經濟效益考量險些拆除改建為商業大樓,吳姓宗親會主動提報內政部申請評鑑,經指定為古蹟後的吳氏大宗祠才免於拆除,但由於乏人管理,內部毀損嚴重,已於1998年(民國八十七年)進行搶修工程,針對屋瓦、椽條腐朽、掉落、滲水等現象提出解決對策,包括搭設遮雨棚架、架設室內支撐設施、防蟲措施之施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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