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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廷蘭進士第

蔡廷蘭進士第
澎湖興仁蔡進士第位於今馬公市東南方興仁里上村,為澎湖進士蔡廷蘭高中進士後所建,自道光26(1846)年至今,已有150年之久。澎湖興仁舊名雙頭掛,位於澎湖拱北山與獅山中間地帶,因村落居兩山頭中而得名。開拓之初,大抵為半漁半農的生活方式,其後墾地日漸向內地擴張,離海港漸遠,而耕地日增,農業逐漸取代漁業。聚落分頂村、東村;頂村,大抵為蔡氏族人所聚居,有祖廟蔡氏濟陽堂一座。興仁蔡氏後裔蔡廷蘭,於道光24(1844)年中式,成為澎湖本地的第一位,也是唯一的一位進士。進士蔡廷蘭生於嘉慶6(1801)年,十三歲即以稚年補生員,後入學府,屢試屢中,補澎湖廳稟生。為人廉靜,好讀書,先後主崇文書院、引心書院及文石書院講習。道光17(1837)年秋試中舉人。道光24(1844)年春晉京會試,中進士,以即用知縣分發江西省。此後仕途多在大陸內地,任官累遷至同知,咸豐9(1859)年以病歿於任所。蔡進士中進士後三年,即道光26(1846)年,回鄉祭祖,便在雙頭掛舊宅右邊建進士第,以光耀門楣。由於蔡進士一生仕途皆在外地,進士第的興築,其象徵的意義大於實際宅第的意義。進士第的建築特色是門廊面寬四點五公尺,深進約三點三公尺,正立面為凹壽式作法。其廂房為馬背硬山式作法,屋面為硬山燕尾屋脊,為澎湖民宅中唯一有燕尾作法。宅第中其他建築作法及裝飾,亦頗為精緻。由於蔡氏子孫並未對進士第大規模整修或改建,故整體結構至今大致上仍保存完整,但因日久失修,澎湖縣政府於民國100-101(2011-2012)年進行修復工程,恢復進士第以往容貌。
三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的林豪曾應蔡廷蘭哲嗣蔡繼漸之請託,寫有〈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先生墓誌銘〉,內中有銘文讚賞:
泱泱東海,寶氣所鍾,必有奇士,梃生其中,
矯矯蔡公,人中之驥,早擢巍科,出為名吏,
我生已晚,敬謁德門,搜牢遺集,瓣香猶存,
翼翼名區,芳躅斯在,流澤孔長,繩繩未艾。
能參加科舉殿試榮獲二甲61名,為台籍人士名次最佳,足可表現蔡廷蘭文才;遭風漂流安南經歷步履之遠;江西省任官品階之高在當時的澎湖地區是絕無僅有的;更是澎湖唯一的進士,享有「開澎進士」之稱。
以年表方式列出蔡廷蘭的一生59載的行誼:
1.嘉慶6 (1801) 年誕生於澎湖廳林投澳雙頭跨社。
2.嘉慶18 (1813) 年13歲,通過臺灣學政道考,入臺灣府學為附生。
3.嘉慶19 (1814) 年14歲,歲考錄取第一等第一名,依序補為澎湖廳廩生。
4.道光5 (1825) 年25歲,再次赴鄉試,落榜之後首次回金門瓊林拜謁祖廟。
5.道光8 (1828) 年28歲,幫澎湖通判蔣鏞補輯《澎湖紀略續篇》,次年完成,但未刊行。
6.道光11 (1831) 年31歲,澎湖大旱,擔任澎湖廳義倉總董。
7.道光12 (1832) 年32歲,福建興泉永道長官周凱在澎湖賑災,廷蘭賦詩陳述澎湖風災的情形,周嘉許蔡生「海外英才今見之,如君始可與言詩」。《澎湖紀略續篇》經周凱削正並作序後付梓,名為《澎湖續篇》。
8.道光14 (1834) 年34歲,受聘主講臺灣縣引心書院(今臺南市)。
9.道光15 (1835) 年35歲,三赴福州省城鄉試,再度落榜,回澎時,遭遇颱風,船隻飄抵越南。次年歷經一百多天的水、陸路行程,於5月8日返回澎湖,之後刊行《海南雜著》一書。
10.道光17 (1837) 年37歲,被舉為丁酉科拔貢,四赴福州省城鄉試,並中劉志摶榜第31名舉人;同時擔任臺南崇文、引心及澎湖文石三書院講席。
11.道光20 (1840) 年40歲,與同儕林梅樹、呂世宜等人商校成刻恩師周凱《內自訟齋文集》,版藏呂氏「愛吾廬」。
12.道光22 (1842) 年42歲,澎湖廳前後任通判玉庚及王廷幹聯名贈匾「鄉國善士」,嘉許對賑災勸捐撫卹的表現。
13.道光23 (1843) 年43歲,代表澎湖廳上書乞留因案遭下獄的兵備道姚瑩;並立碑文及柱聯於金門瓊林「蔡氏宗祠」和「欽旌節孝」坊。
14.道光24 (1844) 年44歲,進京會試,中式孫毓溎榜209名,在北京紫禁城保和殿殿試為二甲61名,賜進士出身,即用知縣,籤制分發江西省。
15.道光26 (1846) 年46歲,回金門祭祖,為瓊林「一門三節坊」的中聯題字及當地「大道公宮」掛「至誠之道」匾;返澎後並在雙頭跨舊宅旁建「進士第」,並赴媽祖廟後殿清風閣上掛「功庇斯文」匾。
16.道光29 (1849) 年4-7月49歲,任江西省峽江縣知縣3個月。
17.咸豐2 (1852) 年52歲,任江西省鄉試同考官,冬改任南昌水利同知。
18.咸豐6 (1856) 年56歲,任江西省豐城縣知縣。
19.咸豐7 (1857) 年57歲,組織團練圍堵太平軍;勸捐修復豐城縣熊坊壋土隄等。
20.咸豐8 (1858) 年58歲,勸捐修復豐城縣境內多處土、石隄及被沙塞的糧田;也重修豐城縣縣治大堂及考棚;冬,因軍功保升同知賞載藍翎。
21.咸豐9 (1859) 年59歲,卒於江西省豐城縣知縣任內,並運棺回澎湖安葬。墓碑文字為「賜進士出身誥授奉政大夫任江西豐城縣蔡公香祖墓」,「奉政大夫」、「同知」為正五品符合五品以上官授誥命的「誥授」規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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