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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橋區 板橋放送所
所在地址
新北市 板橋區民族路130巷67號
管理單位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申請單位
聯絡方式
聯絡人:莊小姐
電話:02-29603456#4549
E-mail:AH6241@ntpc.gov.tw
受理登記
線上申請
附 件
⭐
⭐
本場地展演
採線上登記,請先點選
連結
進行申請
⭐
⭐
開放時段:
每日10:00-17:00
受理登記方式:
線上申請
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:
美術類
1.電波廣場團體或個人1組
2.工廠B棟露天平台團體或個人1組
工藝藝術類
1.電波廣場團體或個人1組
2.工廠B棟露天平台團體或個人1組
使用規定:
(1)民眾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(2)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(3)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(4)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(5)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(6)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(7)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。
(8)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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