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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店區 IKEA新店店(入口中庭)

新店區 IKEA新店店(入口中庭)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新店區中央路159號4樓 (小碧潭捷運站旁)
  • 管理單位
    IKEA新店店行銷部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黃小姐
    電話:02-89136651#6351
    E-mail:huhuan@ikea.com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表演者須先將你的表演介紹、表演影片連結、希望演出日期時間、聯絡方式mail至huhuan@ikea.com.tw提出申請。(申請成功將有專人與你聯繫)
  • 附  件
  • *113年7月起僅開放現場演奏之音樂演出*


    開放時段:

    表演者須先將你的表演介紹、表演影片連結、希望演出日期時間、聯絡方式mail至huhuan@ikea.com.tw 提出申請。(申請成功將有專人與你聯繫)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表演者須先將你的表演介紹、表演影片連結、希望演出日期時間、聯絡方式mail至huhuan@ikea.com.tw 提出申請。(申請成功將有專人與你聯繫)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展演前2個月。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1.民眾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可之有效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    2.表演者須先將你的表演介紹、表演影片連結、希望演出日期時間、聯絡方式mail至huhuan@ikea.com.tw提出申請,申請成功將有專人與你聯繫。

    3.展演當日至IKEA新店店中控室報到並換證。

    4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戶外公共空間提供展演活動申請審查程序及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    5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    6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    7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    8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    9.本場所僅提供表演場地,表演活動所需相關設備(包含電力)、道具,請自行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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