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新店區 碧潭風景區

新店區 碧潭風景區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新店區新店路
  • 管理單位
   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簡小姐
    電話:02-29603456#4156
    E-mail:AP7979@ntpc.gov.tw
  • 受理登記
    線上申請。如有問題請恰場地管理員
  • 附  件
  •   本場地展演採線上登記,請先點選連結進行申請  


    開放時段:

    15:00 -20:0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【展演公共空間】

    本園區提供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之區域,其區域包括:

    (一)    音一:原老人會館

    (二)    音二:東岸二高橋下

    (三)    音三:西岸大砲噴泉旁廣場

    (四)    音四:西岸二高橋下

    (五)    靜一:藍色帳篷內左邊

    (六)    靜二:藍色帳篷內中間

    (七)    靜三:藍色帳篷內右邊


    【開放展演類型】

    (一)    音一:原老人會館:表演藝術類

    (二)    音二:東岸二高橋下:表演藝術類

    (三)    音三:西岸大砲噴泉旁廣場:表演藝術類

    (四)    音四:西岸二高橋下:表演藝術類

    (五)    靜一:藍色帳篷內左邊: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

    (六)    靜二:藍色帳篷內中間: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

    (七)    靜三:藍色帳篷內右邊: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


    音一、音二、音三、音四之【申請期間】及【展演期間】

      1) 二月五日至三月五日開放申請(展演日期介於四至六月之假日)

      2) 五月五日至六月五日開放申請(展演日期介於七至九月之假日)

      3) 八月五日至九月五日開放申請(展演日期介於十至十二月之假日)

      4) 十一月五日至十二月五日開放申請(展演日期介於一至三月之假日)

      ※  音(一)、音(二)、音(三)、音(四)「平日」限身障者展演(請洽承辦人簡小姐,02-29603456,分機4156)


    靜一、靜二、靜三之【最晚申請日】及【申請方式】

    (一)最遲應於展演日前一個工作天提出申請,但最早不得超過展演日前十五個日曆天。

    (二)申請方式:線上勾選展演日期:完成勾選後,請通知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承辦人簡小姐(02-29603456分機4156)。 


    【申請作業】

    (一)    音一、音二、音三、音四公共展演空間之假日時段: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
    (二)    音一、音二、音三、音四公共展演空間之平日時段:以申請順序決定之。

    (三)    靜一、靜二、靜三 公共展演空間:以申請順序決定之。

    【注意事項】

    (一)    展演申請經本局許可後,申請表所載之展演人得減少,不得增加。

    (二)    展演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本局得撤銷或廢止其展演許可,並得拒絕受理其展演申請。但拒絕受理申請之期間,自違規行為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:

    1.申請表所載展演人與實際從事展演之人不符。

    2.在未經許可之時段進行展演。

    3.販售非展演人創作之商品。

    4.未依本局要求調整展演音量而獲致噪音陳情。
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