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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店區 DCC碧潭廣場

新店區 DCC碧潭廣場
  • 所在地址
    新北市 新店區北宜路一段16號
  • 管理單位
    DCC碧潭廣場管理中心
  • 申請單位
  • 聯絡方式
    聯絡人:李小姐
    電話:02-29111933#18
    E-mail:betty-li@dccmate.com
  • 受理登記
    欲申請展演者,請直接聯繫場地管理單位
  • 附  件
  • 開放時段:

    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 14:00-21:0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受理登記方式:

    請至網站:https://sq.dccmate.com/ 下方「合作專區 > 行銷合作」 填寫資料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最晚申請時間:

    使用前 2 週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:

    【開放展演區域及受理數量】

    視覺藝術類、工藝藝術類

    1.二樓露臺出入口內側:1組。

    2.二樓北側空地:1組。

     

    【開放時段】

    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 14:00-21:00。

     

    【登記方式】

    https://sq.dccmate.com/

    請先至網頁下方的「合作專區>行銷合作」

    希望藝人可以在演出前兩週提供

    聯絡資料/表演內容/希望演出日期與時間

    我們會與藝人聯絡。


    【場地管理規定】

    1.民眾須具備新北市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,始可申請展演,並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。

    2.表演者須於展演當日約定時間前至2F辦公室報到。如當日申請人數超過受理人數,則採抽籤決定。

    3.表演者須遵守「新北市政府執行街頭藝人從事展演稽查作業規定」並依該規定配合文化局、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等相關稽查人員查驗。

    4.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,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,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,罰款由表演者自行負責。

    5.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、飲料,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、宗教、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,如違上開規定,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,並通知市政府處理,且不得再行申請。

    6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,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
    7.表演結束後,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,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,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。

    8.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、用水;倘若需用電、用水,商場將酌收費用。

    9.本場地不提供停車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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