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開放街頭藝人類型:表演藝術類、視覺藝術類、創意工藝類
二、街頭藝人人數限制:
於開放空間可使用範圍內同一時段內,以下述原則進行限制:
1.視覺藝術類/創意工藝類:1組為限。
2.表演藝術類:1組為限。
三、開放時段:
每週六日
9:00-16:00
四、場地使用管理規範:
1.展演開始前應至二樓辦公室找吳小姐/王先生辦理進場與離場登記。
2.該開放空間如已經他單位申請獲准,則當日全天將不開放街頭藝人使用。
3.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安全、設備妥善及現場民眾反應等,另為避免表演期間各組聲音干擾,各組間須保持適當距離,並接受本場’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。
4.於本區展演時,其收費方式僅能以自由樂捐、打賞方式收取費用,應於現場清楚標示。
5.如有造成場地損壞,需負責修復及損害賠償責任。
6.不老學校主為團客,均可預測何時段會來多少人,各街頭藝人可依遊客前來時段,前來表演。如欲提前知曉不老學校遊客狀況,請與本場工作人員加LINE群組,本場將於每日下午16至18時間公告隔日遊客狀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