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西嶼彈藥本庫

西嶼彈藥本庫
彈藥庫(Ammunition storage, Ammunition depot, Ammo depot)是儲存和供應彈藥的場所,也是火砲時期的產物。在清領時期多稱藥彈總庫、子藥庫或火藥庫。彈藥庫依儲存的內容可分為一般彈藥庫和專用彈藥庫。一般彈藥庫是指儲存各軍種通用彈藥的庫房;專用彈藥庫則指為特殊用途而設的庫房。依戰爭的需要彈藥庫可分為野戰彈藥庫及永久彈藥庫。野戰彈藥庫是因應戰事需要所設的臨時或半永久性庫房;永久彈藥庫或稱基地彈藥庫、要塞彈藥庫,是為供應一定地區或一個要塞所設的永久性設施。依供應範圍的大小彈藥庫又可分彈藥本庫、彈藥支庫、砲側庫等。彈藥本庫通常用來儲存一個要塞所需的彈藥;彈藥支庫以供應一個砲臺的彈藥為主;砲側庫則指儲存一至二門火砲的彈藥的庫房。
隨著軍事科技的發達與兵器的不斷改進,火藥及彈丸的形式也因作戰、演習、儲備與供應的需要,而有類別上的差異。不同類別的火藥及彈丸,更因性能及環境條件的要求,而使儲存空間產生很大的變化。
譬如日治明治時期的日本,建築還停留在磚造及木造的階段時,彈藥庫建築為了防火,外牆多用磚砌;為了防潮,內壁加設木骨牆,地面採用高架地板;屋面用土居瓦茸;為了防雷擊,屋頂加裝避雷針;為了防爆炸而波及其他設施,彈藥庫外以土垣壘成避彈坡,成為土窟式清涼彈藥庫的雛形。
因應防禦設備的需要,有些較小的彈藥庫也會採用洞窟式,如常見的要塞堡壘砲臺的彈藥支庫或砲側庫。飛行機出現在戰場以後,土窟式彈藥庫因目標明顯,易遭敵機發覺而轟炸,於是將彈藥庫轉入壕洞或洞窟之中,形成另一種隱蔽式的洞窟彈藥庫。
換言之,不同時期、不同戰爭型態、不同的使用目的、不同的儲存內容,彈藥庫的形式都會產生極大的改變。以下將就日治時期的澎湖為例,剖析澎湖彈藥庫的形成與發展。
澎湖彈藥庫的歷史-
清光緒9 (1883)年,澎湖通判李嘉棠奉文華殿大學士李鴻章之命,在西嶼內、外塹建造海岸防禦砲臺。但因備砲不及,未能在清法戰役中奏效。清法和議後,劉銘傳深感澎湖群島特立孤懸,不僅左右閩臺,也是南北洋的緊要關鍵,必須「扼紮勁旅,內泊兵輪,外築砲臺,才能固守」。於是在光緒11 (1885)年7 月派曾守吳淞海口砲臺的記名提督吳宏洛勘察澎湖的水陸形勢,並於光緒13 (1887)年初興工建造金龜頭、拱北、西嶼西、西嶼東及其後建造的東城等砲臺,並安置英國製阿姆斯脫朗後膛大砲。
各砲臺內除設有「藥彈總庫」、「大小藥庫」以為補給之外,更於金龜頭砲臺後方百丈(約275 公尺)外設「大火藥庫」一所,成為澎湖群島有新式彈藥庫的開端。大火藥庫的位置大約在今澎湖防衛指揮部莒光營區內。所以說是新式,是因為遠在同治13 (1874)年副將吳奇勳所建的新城砲臺內便有其後在光緒3 (1877)年重修的火藥庫,仍屬於中式前膛砲的傳統形式 (註03)。
日本領臺後,在臺灣成立澎湖島要塞砲兵大隊及基隆要塞砲兵大隊,並將澎湖島及基隆兩地劃為要塞地帶。根據《澎湖島要塞防禦要領書》所規劃的各砲臺,於明治33 (1900)年起工,至明治41 (1908)年3 月31 日全數完工,總計8 年間共完成堡壘、砲臺及框舍15 座,配備火砲52 門。除各砲臺均設有彈藥支庫及砲側庫外,更擇交通便捷、地點隱密之處,設置能儲備大量彈丸及火藥以供隨時支應各砲臺,發揮制敵效果的彈藥本庫(含火藥庫)。
根據日治時期〈澎湖島要塞補助建設物履歷〉的記載,澎湖島要塞計有:紅木埕彈藥本庫、大山彈藥本庫及大山臨時火藥庫、雞舞塢彈丸本庫、西嶼彈藥本庫等彈藥庫。
註:在您使用iCulture發布的藝文活動及文化設施資料時,提醒您,仍需留意訊息內容之真實性與正確性,因為iCulture是一個開放各界發布藝文資料的網站平臺,各項資料僅供參考。如對訊息內容有所疑慮時,請先透過本網站客服信箱向本部查證。

:::